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迪拜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Du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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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报告工作的通知

    现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报告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详见附件)

按照《通知》要求,企业应当在与外方签订项目合同之日起30天内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内填报签约日期等信息,并填写《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报到登记表》(样表见《通知》)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中国驻工程项目所在国(地区)使(领)馆

具体要求详见《通知》,请领区各企业参照执行。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报告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