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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驻迪拜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处 类型:编译 分类:新闻

2025-09-08 21:18

阿联酋发布“公允价值资产4%折旧规则”

Zawya新闻网9月8日报道,为促进阿联酋企业税制的公平性与一致性,财政部发布了2025年第173号部长决议,允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IP)进行税务折旧。这一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预计将惠及房地产及资本密集型行业企业,增强税务合规、规划灵活性及投资者信心。

据中东领先税务咨询公司Dhruva表示,这一举措解决了长期困扰公允价值模式纳税人的问题——此前他们无法对投资性房地产申请折旧扣除。Dhruva企业税务合伙人Sandeep Kumar指出:“这是阿联酋会计与税务原则趋同的重要步骤,为企业提供了选择权,确保投资性房地产税务处理的一致性。”

根据新规定,纳税人可按投资性房地产原值每年申请4%折旧,按持有期比例计算。但企业必须选择“实现制”(realisation basis)纳税,这一选择一旦作出不可撤销,并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企业将永久失去公允价值房地产折旧的权利。对于符合条件的集团救济(QGR)、企业重组救济(BRR)或税务集团内的财产转移,也有明确条款确保连续性和清晰性。

由于公允价值模式下折旧不计入财务账目,因此税务折旧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从而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决议还明确了实现投资性房地产后的税务处理,包括对已申报折旧的调整,以及集团内部转移和企业重组的特殊条款。

Dhruva提醒企业,此次政策不仅是常规合规更新,更是战略机遇。企业需提前规划并慎重评估“实现制”选择对其他公允价值资产及未实现损益的长期影响,以优化税务布局和企业经营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