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迪拜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Du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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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计划部对在阿外国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相关规定进行修改
阿联酋计划经济部对在阿外国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修改。
近日,阿联酋计划经济部长签署了一项法令,介绍了修改后的几点主要变化:
1、 申请营业执照必须提交来自母公司所在国的官方证明,以证明母公司的真实性;
2、 必须提交来自母公司的信函,并在信函中表明要在阿联酋设立分支机构的意图;
3、 必须提交公司当前的详细财务状况以及注册资本金的详细报告;
4、 必须提交外国公司同当地阿联酋代理之间签署的代理合同;
5、 新公司的冠名必须在当地的一家阿拉伯日报进行公示,计划经济部允许自公示之日起两周内对该冠名提出异议。